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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度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实施细则(试行)
第一条 根据《威廉中国官方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实施办法》(武科大研发〔2026〕3号)的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的选拔工作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择优推荐。
第三条 拔尖人才培育对象是我院普通本科2023级在校学生。
第四条 选拔条件
(一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领导,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,社会主义信念坚定,社会责任感强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诚实守信,无学术不端行为,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。
(二)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,基础知识扎实,在校期间本专业所有课程(公选课除外)考核成绩必须合格,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.0及以上;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50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;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。
(三)身体和心理健康(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)。
(四)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,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:
1.在省级及以上的大学生各类学科与科技竞赛中获奖者。
2.具有研究潜质和创新能力,在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公开发表期刊论文,或获专利授权者,或获得软件著作权者。
第五条 选拔程序
(一) 学院成立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考核小组,由党委书记和学院院长任组长,副院长和副书记任副组长,成员包括各系教研室主任、教学秘书和2023级本科生辅导员。
(二)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所申报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导师同意接收,填写《威廉中国官方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申请表》,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。
(三) 学院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,依据有关规定做好学生综合绩点与奖励证书等材料的审核工作。
(四) 学院结合学校分配的推选名额,根据学生综合绩点(Σ(所修课程绩点×所修课程学分)/Σ所修课程学分)+附加奖励分进行排名,提出拟推选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学生名单,在学院官网上公示3天。
(五) 公示无异议后,学院将拟推选学生名单,报本科生院进行复审。本科生院将通过复审的学生名单报学校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工作小组审定,并将结果进行公示。如无异议,则确定其为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学生。
第六条 其他说明
(一) 入选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的学生,行政班级原则上不变;
(二) 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的选拔与结果,不与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挂钩。入选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的学生,在满足推免基本条件后,仍须按照学院(部)的统一标准和程序,与其他申请推免的学生共同参与评选,竞争推免名额。
(三)入选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的学生,根据当年确定的层次及其身份参与奖助学金的评定,享受相应的国家助学金。
(四)对于成绩优异的学生,可优先选拔为硕博连读研究生。
(五)进入修读研究生课程阶段后,申报“科技创客启航计划”及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”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。
(六)入选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并通过推免或全国统考一志愿被我校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,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。
(七)因违规违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,或未完成培养方案中相关培养环节的,则取消其参与“拔尖人才培育计划”的资格。
第七条 本办法由WilliamHill威廉希尔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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